1、城镇居民:阿坝州行政区域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所有城镇居民,即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不在校的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单位: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一、城镇居民参保材料:
1、18周岁以上非从业城镇居民:
(1)居民户口簿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温馨提示:特殊人员还需要提供民政、残联部门审核认定材料以及低保对象的《阿坝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重度残疾人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
2、学生及18周岁以下非在校城镇居民:
(1)家庭户口簿复印件;
(2)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
(3)符合年龄条件已办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温馨提示:
(1)低保对象还需要提供父亲或母亲的《阿坝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复印件;重度残疾的学生和儿童还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
(2)农村户籍在校学生可自愿选择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二、单位参保材料:
首次参保:
(1)单位营业执照正本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编制部门成立批文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4)《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2份;
参保职工增加:
(1)新增参保人员提供建立劳动关系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和《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2份;
(2)单位中(终)止参保人员与原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和《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2份。
1、城镇居民参保流程:
(1)在校学生和托幼幼儿,由所在学校、托幼机构负责,统一到学校所在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代为办理参保手续。
(2)其他城镇居民到户口所在县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
(3)新生儿在办理户口登记后,即可申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单位参保流程:
首次参保:从事生产经营的缴费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应当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参保职工增加:单位社保经办人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当地的社保部门办理相关的参保手续。
办理时限:
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办理费用:
不收费